关于申报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和支持家庭农牧场项目的公告
一、支持农牧民合作社项目:
按照《365bet平台开户_365bet体育平台_365足球外围网站市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牧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乌拉特前旗申报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发展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实施内容及资金用途。一是支持合作社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二是支持合作社开展农畜产品初加工、仓储设施等建设。支持合作社建设清选包装、烘干、农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减少农畜产品产后损失,改善产品品质,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支持合作社开展是从营销、电子商务等建设。支持建设电子商务和物流服务站点,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市场营销能力。
农牧民合作社在进行项目建设时,涉及用地、环保审批的,要办理有关手续,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建设养殖场、农畜产品加工设施等要具备动物防疫条件许可,符合人畜合理分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食品卫生安全等相关要求。
2. 补助对象及范围。重点支持市级以上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包括联合社),并支持多个农牧民合作社联合建设,避免设施闲置浪费。对带动产业扶贫成效突出的、围绕粮食等重点农产品集中连片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合作社可给予倾斜。列入扶持范围的农牧民合作社须纳入农业农村部“新农直报”系统。2014年-2019年已享受项目补助的合作社,不再享受同类项目补助。
3.补助方式和标准。在补助方式上,采取“先建设后补助”,即合作社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后,由旗农牧和科技局检查验收合格后,旗财政按照预算安排,向项目承担主体支付项目资金。
(二)申报时限
在2021年12月10日前向旗农牧和科技局农牧业经营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合作社章程、相关制度及入社成员名单、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申报项目的决议、合作社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上年度资产负债表、项目用地审批手续证明、环保部门审批意见等。
(三)项目审核
我局将对申报项目的合作社进行遴选审核,结合国家补助资金总额的情况,合理确定我旗具体补贴农牧民合作社的数量,按照1∶1.2以上的比例差额推荐扶持主体。成立项目实施工作组,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初审,初审结果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支持家庭农牧场项目
一是坚持以发展农牧业生产为主导。实施项目的家庭农牧场要以从事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种植和牛、羊、猪、驼、鸡、鸭等主要畜禽养殖为主,逐步提升种养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是坚持择优选取扶持对象。要从评定为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牧场中,选取管理制度健全、经营效益良好、生产方式先进、能示范带动小农牧户增收致富的家庭农牧场予以支持。
三是坚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发展方向。重点支持家庭农牧场通过规范流转土地草牧场,引入现代农牧业经营理念,采用先进农牧业生产技术,开展农牧业标准化生产,发展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
四是项目资金安排与项目实施绩效挂钩。充分考虑前几年各地组织实施家庭农牧场扶持项目的情况,把综合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项目资金分配的依据,对于项目实施好的地区给予重点扶持。
(一)补助方式和标准
在补助方式上,采取“先建设后补助”,家庭农牧场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后,由旗农牧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旗财政按照预算安排,向项目承担主体支付项目资金。
(二)申报时限
在2021年12月10日前向旗农牧和科技局农牧业经营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家庭农牧场认定证书,示范家庭农牧场认定文件,项目申报书、项目用地审批手续证明、环保部门审批意见等。提交项目投资流水证明。
农牧和科技局将成立项目实施工作组,组织专人进行实地考察、初审,对申报项目的家庭农牧场进行遴选审核,结合国家补助资金总额的情况,合理确定我旗具体补贴的数量、及资金,按照1∶1.2以上的比例差额向市农牧局推荐扶持主体,并将初审结果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雄 电话:13947852309
乌拉特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