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年下半年到2021年驻村工作队经费和驻村工作人员补贴资金的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驻村补助有关事宜〉的通知》(乌政办发〔2018〕43号)要求,旗财政局对驻村工作队经费和工作队员补贴进行发放。补贴标准为:旗直、驻旗单位派驻的驻村工作队队员按驻村实际工作时间工作补贴100元/人/天,伙食补贴30元/人/天,小计130元/人/天;苏木镇、农牧渔场派驻的驻村工作队按驻村实际工作时间补贴50元/人/天,伙食补贴30元/人/,小计80元/人/天;每支驻村工作队每年安排2万元工作经费。
2020年下半年,52支159人的驻村工作队中,有旗直、驻旗单位派驻人员87人,苏木镇、农牧渔场派驻人员72人,需发放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52万元;驻村队员补贴172.221万元,共计224.221万元。
2021年下半年,我旗新选派驻村工作队38支76人。按照《印发〈关于在乡村振兴中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嘎查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21〕95号)文件内容,每年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安排2万元的工作经费。38支驻村工作队半年工作经费38万元。
以上两项共计262.221万元,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旗级财政衔接资金中支取。
现将2020年下半年到2021年驻村工作队经费和驻村工作人员补贴资金,通过旗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脱贫攻坚驻村队和人员工作经费补助明细表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15日
地址:乌拉特前旗党政机关办公大楼306室
联系人:王靖宇(乌拉特前旗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监督电话:3211509
平台监督电话:12317
邮箱:wqqfpb@126.com
乌拉特前旗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