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审计局召开民族政策宣传推进会
为增强审计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意识,3月27日乌拉特前旗审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进行了认真学习。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是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顺利实施的基本法律,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培养壮大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队伍等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带头知法、懂法、尊法、用法、守法,维护好群众的利益;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让各民族干部群众和睦相处,共同维护长治久安大局;要结合扶贫帮困、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做好服务群众工作,推动全旗民族团结大发展。